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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高职“3+2”试点项目转段升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海南省考试局:

为做好我省2023年中高职“3+2”分段、中高职“3+2”连读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20年中高职“3+2”(含连读及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录取,且在前段培养学校学习过程性考核和综合评价均合格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8:00至3月17日17:30。

(三)报名流程

中高职“3+2”试点项目报名工作由试点项目前段培养院校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如下:

1.分发报考卡。中职学校向每位中高职“3+2”试点项目转段升学考试的考生分发报考卡。

2.采集照片。学校通过报名系统管理后台,采集每位考生身份证信息和现场采集考生个人近照,并绑定该考生报考卡号。

3.网上填报。考生采集照片后,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系统,填写完善个人报名信息。

4.报名确认。学校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考生报名表,由考生签字后作为个人档案材料留存,发现考生信息有误,及时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信息。

二、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

(一)做好过程考核。过程考核由后段学校指导前段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学生前段学习期间主要课程学习情况,考核要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均应达到“合格”以上要求,部分核心课程可明确为达到“良好”要求。合作学校要制定过程考核的实施细则和补考制度。

(二)做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方式和内容由前后段试点培养院校共同商定,主要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

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段升学考试。

三、课程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试点项目转段升学课程考试应于4月30日前进行,具体由各学校确定,报省考试局备案后实施。考试地点安排在各前段培养学校。

(二)考试科目及时长

中高职“3+2”试点项目转段升学课程考试科目和各科目考试时长由前段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后段学校指导下制定。原则上考试科目应为3门,单科满分100分,合计300分。课程考试内容要重点体现前段教育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也要体现后段教育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保证一体化培养的连续性、衔接性和贯通性。

(三)考试实施

命题工作由后段培养学校负责,要严格选聘命题教师,原则上命题教师应以后段学校教师为主,严把试题质量,严守试题保密,确保试题安全。考试实施及阅卷工作要后段学校的监督指导下,由前段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点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要选聘作风正派、经验丰富的在职人员担任监考员,要加强考务人员的培训,当科科任教师实行回避制度;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入场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实施。考试期间,后段培养学校要选派巡考员对课程考试实施情况全程进行巡视指导。

四、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

(二)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可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

(三)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五、转段录取

(一)上报成绩。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满分500分,过程考核成绩200分(占总成绩的40%)、综合评价成绩150分(占总成绩的30%)、课程考试成绩150分(按课程考试总分*50%折算,占总成绩的30%),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过程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成绩+课程考试成绩。5月10日前,各前段培养学校要将考生的过程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成绩、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上传到考生报名系统;并打印考生成绩册一式两份,由校长签字后盖学校公章,一份报送省考试局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

(二)确认转段。5月30日,省考试局根据考生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划定转段的条件。各后段培养学校配合确认符合转段考生名单,并据工作安排,办理网上录取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升学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人才培养质量,各院校必须高度重视。

(一)要加强转段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前后段培养学校共同成立转段工作领导小组,互相配合协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实施等工作,确保转段工作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要加强转段工作的组织管理。前段培养学校要在后段培养学校的监督指导下,制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试考核各环节工作。

(三)要加强对成绩信息的管理,按工作秘密事项标准备份留存考生的成绩信息,严禁任何人随意改动。

(四)对在转段升学考试过程违规的考生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转自海南省教育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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